各镇乡街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为了推进我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县农牧局决定申报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请通知本辖区秸秆饲料化利用、秸秆能源化利用企业、合作社、养殖场;秸秆肥料化利用村等有意者申报此项目,本次项目申报采取企业、合作社、养殖场、村自主申请,所在村村委会核实,镇乡街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审核同意,由镇乡街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或申请人上报至农牧局环保能源站(党政综合楼1243、1245室,联系电话:2840061),县农牧局根据全县总体布局通盘考虑,对利用量大、利用方式先进的予以扶持。秸秆饲料化利用企业、合作社、养殖场;农业龙头企业;秸秆能源化利用企业;秸秆肥料化利用村(肥料化利用为秸秆还田,还田机耕作业费、腐熟剂、尿素由国拨资金承担,覆膜地不予还田)。对于承担社会义务,自主开展地膜捡拾、免耕生产的合作社、企业优先予以补贴。1、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申请书;(①简介②申请内容:秸秆回收利用、打捆机、动力机车、秸秆青贮、微贮、揉丝处理设备、青贮收割机、生物质节能炉具、打捆自燃等机具设备。③自筹比例25%,其中国家补贴设备资金75%,自筹比例最终以上级评审结果为准,待项目批复后将自筹款交农牧局统一拨付中标设备供应企业)。
宁城县农牧局
2021年4月26日